根据4月6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关于审定《中共南宁市委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社会发展百亿工程”的决定》和《南宁市实施“社会发展百亿工程”工作方案》的意见,由我委组织对《南宁市“社会发展百亿工程”项目计划总表》进行意见征集,并做进一步地修改、完善后,报市人民政府转报市委审定执行。现将项目表送贵单位讨论、研究,请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各行业发展规划,就其中项目及其建设内容、规模、投资、资金安排、建设时间安排等提出修改意见,于4月14日前反馈我委,逾期视同无修改意见。《南宁市“社会发展百亿工程”项目计划总表》可在政府信息网市发改委网页中(
http://fgw.nanning.gov.cn/)查寻下载,项目反馈意见请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