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节能评价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南发改环资〔2020〕14号
发布时间:2020-07-02 10:58
来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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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发展改革局、经信局,开发区经发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节能评价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桂发改环资规〔2020〕57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节能评价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桂发改环资规〔2020〕578号).pdf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