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宁书画院改造工程重新立项的批复
南发改社会〔2020〕79号
发布时间:2020-12-18 11:11
来源:社会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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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报来《关于给予办理南宁书画院装修改造工程项目重新立项手术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经研究,现对该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南宁市文化文艺事业发展,加强南宁市历史文化和人文历史传承与宣传,同意南宁书画院改造工程重新立项。
二、项目编码:2019-450105-94-01-025786 。
三、项目拟建地点: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1号(南宁书画院内)。
四、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拟建规模:本项目拟对南宁书画院原有建筑进行装修改造,改造完成后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487平方米,其中拆除原有建筑建筑面积556平方米,保留改造原有建筑面积894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593平方米。
(二)主要建设内容:拆除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布展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及消防工程、铺装工程、绿化工程等。
五、项目总投资:项目投资估算为99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798万元,工程其他费用109万元,预备费91万元。
六、资金来源:市财政多渠道筹措解决。
七、接文后请组织开展初步设计工作,并办理相关前期手续,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八、此批复下达之日起,原南宁书画院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南发改社会〔2019〕39号)作废。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