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南宁市单位GDP能耗考核方案体系实施方案》(南府办[2009]22号)和《南宁市单位GDP能耗考核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工作方案》(南府办[2009]21号)的要求,我委会同市经委、建委、环保局、监察局、人事局、财政局、质检局、统计局、国资委等单位组成了评估组,按考核方案评分标准,对我市2008年各县区人民政府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考核结果(见下表)已经市政府审定,现将其公布。 南宁市各县区人民政府2008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评价考核结果表 (按分数高低排序)
序
号
县(区)
考评
得分
考评等级
备 注
1
邕宁区
92
完成
2
宾阳县
89
3
横县
87
4
隆安县
80
5
青秀区
6
江南区
79
基本完成
7
武鸣县
77
8
上林县
74
9
兴宁区
73
10
良庆区
11
马山县
60
12
西乡塘区
40
未完成
据市统计局资料,西乡塘区2008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实际比上年上升了10.35%,按评分标准,万元GDP能耗降低率项得0分,经查这是主要由于华润水泥项目投产造成的,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