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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0年南宁市财政预算内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建议表》的通知
【2009-10-27】 【作者:    来源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为做好2010年市财政预算内计划
  编制工作,现将《2010年南宁市财政预算内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建议表》(以下简称《建议表》)随文下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0年南宁市财政预算内项目投资计划编制思路
  为更加科学合理安排市财政预算内投资计划,减少资金沉淀,杜绝“三边”工程,对建设项目拟按照A、B计划分类管理。A类项目为建设项目,包括续建项目或已经完成征地拆迁、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具备施工条件的新建项目。B类项目为开展前期工作项目,包括:1、已经批准立项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在开展初步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年内有望开工的项目;2、目前未立项,正在开展前期研究论证的项目。
  年度计划下达后,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年中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及时跟踪并调整计划,对进度较快的A类项目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已经完成前期工作具备开工条件的B类项目及时调整进入A类项目,安排建设资金,保证建设进度。
  二、项目分类填报说明
  (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为A、B两类,其中:
  1.A类项目为续建项目或已经完成征地拆迁、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具备施工条件的新建项目。
  2.B类项目为:(1)已经批准立项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在开展初步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年内有望开工的项目;(2)目前未立项,正在开展前期研究论证的项目。
  (二)申报以上各类项目,除填报《建议表》,还需将各项前期工作的批复文号填入《前期工作完成情况表》。
  三、编报方式
  (一)《建议表》和《前期工作完成情况表》(详附件)电子表格在我委网站下载http://fgw.nanning.gov.cn),按照项目归类别和轻重缓急填报。
  (二)务必于2009年11月5日前以正式公文形式将申请报告和《建议表》、《前期工作完成情况表》及项目申报所需附送材料一并报送我委,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同时将《建议表》和《前期工作完成情况表》电子文档发至我委邮箱(jwtzk1215@163.com)。
  (三)联系人:黄秋毅、林海   联系电话:5530213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0年南宁市财政预算内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建议表
  2.2010年南宁市财政预算内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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