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适应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实现我市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开阔选人视野,拓宽用人渠道,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开选拔副处长级领导干部。
一、选拔职位及名额(4个)
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市政府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主任1名
南宁市轻工食品研究所(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所长1名
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任1名
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主任1名
二、选拔范围
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开选拔。区内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等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以上选拔范围的界定,以报考者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划分。
三、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符合具体职位要求:
(一)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政策水平;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做出实绩;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工作满5年以上,有从事所报考职位相关领域或专业的工作经历。具有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工作满2年以上。
4、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任正科长级职务(或相当正科长级职务)满1年以上或副科长级职务(或相当副科长级职务)满4年以上,或任副处级职务。
企业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考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在报名和资格审查时实行两个“比照”的办法。一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照企业的管理层次或者规模大小来比照。二是年销售(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2003年5月22日发布的《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的划分标准,按照企业的规模大小来比照。
5、有胜任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上述资格条件中,职务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
(二)具体职位要求
1、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副主任:熟悉国家城市建设管理、信息化管理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掌握数字化城市管理案件处置和考核评价相关业务知识。
2、南宁市轻工食品研究所所长:熟悉轻工、食品、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等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应用和生产经营。
3、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中共党员;具有土地资源管理、城乡规划、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国土资源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
4、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副主任:熟悉国家有关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具有较扎实的城市建设管理、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理论基础,有从事大中型项目管理工作的经历。
四、选拔程序和要求
这次公开选拔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研究决定、公示任职等八个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2009年12月11日。
市公开选拔领导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选办)在中央、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南宁市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或简章。
2、组织报名:2009年12月11日至2010年1月31日。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每个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职位(每个选拔职位所在单位的简介或网址可从网上简章附件中查询)。
报名方式可以是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须填写《2009年南宁市公开选拔副处长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可从南宁市党建信息网、南宁政务信息网、南宁人才网上简章附件中下载。网址分别为: www.nndj.gov.cn、www.nanning.gov.cn、www.nnrc.com.cn,也可到市公选办索取),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文件,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下同)和复印件(不再退回)1份,交近期小两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4张。企业管理人员还须提供所在企业性质、规模大小(以2008年底统计数据为准,包括企业年销售额、资产总额和企业职工人数)或管理层次的说明材料。
报考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报考者的参选资格。
为确保选拔质量,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8比例的职位一般不开考。不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考其它职位或放弃报考;改报考其它职位的,须符合改报考职位的报名条件。
3、资格审查:2010年1月31日至2010年2月11日。
市公选办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不能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的,须最迟于笔试开考前一天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到市公选办接受审验。逾期未接受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审查合格者最迟于笔试开考前一天到市公选办领取准考证。
4、笔试:2010年3月上旬。
笔试考点设在南宁市,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以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笔试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试选拔职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管理知识、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卷面总分各为100分。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成绩。
5、面试:2010年3月中旬。
每个选拔职位按照1∶5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在南宁市统一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6、考察体检:2010年3月下旬。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
每个选拔职位按照1∶3的比例,从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市公选办组织考察组,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严格考察,并统一组织体检。
7、研究决定:2010年4月上旬。
根据考察情况,综合各方面条件和因素,经市委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8、公示任职:2010年4月中旬。
对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市公选办统一向社会公布公开选拔结果。
为确保选拔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市委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对决定任用的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务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免职后按试任前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未尽事项请向市公选办咨询。
市公选办地址:南宁市新民路65号南宁市委组织部,邮编:530012,来信请寄南宁市委组织部转市公选办收。
联系电话(传真):0771—2610113、2800943、2623653。电子信箱:nngxb2009@163.com。
为加强对此次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特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771—12380—2、0771—2615752。
本简章由市公选办负责解释。
附件:1、《2009年南宁市公开选拔副处长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2、副处长级选拔职位所在单位简介或网址
南宁市公开选拔领导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