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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项目前期工作攻坚战第三次联合审批的通知》精神以及市政府领导的批示,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市“1180办”、经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局、建委、规划局、交通局、水利局、环保局、林业局等单位和项目业主参加了自治区第三次项目联合审批,主要情况如下: 经过会前我市有关职能部门与自治区对口部门积极进行沟通、协调和准备,会上自治区各有关厅局现场给予南宁市上报项目核准、批复及提供解答等服务的审批事项共35个,其中 现场办结审批事项24项,现场承诺会后办结的审批事项6项,现场答复5项。项目共33个,计划总投资150.93亿元。 按照审批单位分,自治区发改委答复申报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4项,自治区经委核准审批项目2项、答复补充材料后审批1项,自治区环保局环境影响审批2项,自治区林业局林地审批6项,自治区国土厅审批用地预审12项、用地批复4项,受理用地报批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