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二届 三次会议第 12.03.100 号提案答复的函

南发改函〔2023〕1302 号

发布时间:2023-09-20 16:28   来源:办文办会   
浏览量:   【字体: 打印

黄玉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践行绿色低碳理念 绘就南宁经济高质量发展底色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策先行,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建议

(一)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建设。近年来,我市将碳达峰碳 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布局,将碳达峰 碳中和相关目标和任务列入《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 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陆续印发实施《南宁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方案》 《 南宁市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工作方 案》《南宁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南宁市循环经 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即将印发《南宁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南宁市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南宁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南宁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交 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等配套政策文件,明确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 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 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二)建立体现绿色发展理念的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对标对表、立足实际编制印发南宁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办 法、评价指标体系并坚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从综合质效、创 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等 7 个方面提出 65 项评价指标,其中,体现绿色低碳发展包括: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 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PM2.5 年平均浓度、地表水达到或 好于Ⅲ类水体比例、森林资源状况、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固定污染源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固定污染源主要水 污染物排放强度等多项指标。通过每年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 评价,有效引导全市各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围绕高质 量发展要求,捋清工作思路、狠抓短板指标,坚定走高质量发展 之路。

(三)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对我市高耗 能重点领域企业开展摸底调查,梳理形成我市重点领域装置(生 产线)能效清单。印发实施《南宁市落实严格能效约束推动全区 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分工方案》,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和绿色转 型,全面提高行业能效水平。2022 年,广西华纳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等 5 个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列入自治区工业绿色发展示范节能技术改造资金计划。工业能耗强度稳步下降,规模以上 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 2022 年同比下降 4%,2023 年 1-4 月同比 下降 7.1%。

(四)积极推动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组织4家发电企业正式进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展交易,目前已完成第一个履约周期履约工作;积极参与能源体制机制改革,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红狮水泥、 富桂精密等参与绿色电力交易企业获颁南方电网绿色电力证书 和绿色电力消费凭证。

五)强化碳排放源头管控。根据国家、自治区固定资产节 能审查管理办法要求,同步修订《南宁市固定资产节能审查指 南》,对具备碳排放统计核算条件的项目,均要求在节能报告中核算碳排放量、碳排放强度指标,提出降碳措施,分析项目碳排 放情况对所在地完成降碳目标任务的影响。

二、关于摸清底数,做好非化石能源低碳发展大文章 

(一)与国家顶级智库合作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研究。委托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开展《中国—东盟碳中和数字丝绸之路平台总体框架和指标体系设计》课题研究,为南宁构建了基于时间序列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人工智能预测、碳汇模拟和预测、碳同化源汇动态系统等数据模型,一举打破长期没有碳源汇可靠数据的历史。通过建立经济和碳排放总量与增速预测模型,结合南宁 市历年碳排放总量、能源强度、能源消耗结构等指标的变化趋势,综合考虑碳排放、碳汇等影响因素,开展南宁市碳达峰情景分析并提出南宁市碳达峰与碳中和最优路径方法、南宁“双碳”任务目标 分解和路线思路、南宁碳中和管理路径等举措。

(二)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统计、监测、核算和报告工作。建立碳排放数据定期调度制度,实现可每月分析测算碳排放强度升降情况,加强碳排放过程管控。2021年、2022年分别组织22家、 21家重点碳排放企业完成年度碳排放报告和核查;组织4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公布温室气体排放相关信息;2022年起将重点排放单位纳入“双随机、一公开”进行监管,组织重点排放单位开展月度信息化存证工作,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组织重点碳排放企业积极参加碳市场能力建设培训班,学习国家碳市场建设最 新政策。

(三)大力推动能源结构调整。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截至目 前,南宁市已实现风电项目投产并网 84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86 万千瓦、生物质发电项目 38.45 万千瓦、垃圾焚烧发电 10.6 万千瓦。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截至 2023 年 6 月底,我市新能 源汽车保有量为 147753 辆,共建成充电基础设施 22191 个,建 成专用停车位 12496 个。其中,新能源汽车增量、建成充电桩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关于强化责任,严控高耗能反弹

(一)落实能源消费和强度调控制度。严格落实节能降碳 目标责任。印发实施《南宁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坚持节能优先,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加强能源消费和强度调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以能源产出率为重要依据,综合考虑发 展阶段等因素,以保障项目能耗为核心,实施差异化分解,合理 确定各县(市、区)能耗强度降低目标。

(二)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印发《南宁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暨加强能耗双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建立南宁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暨加强能耗双控局际 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两高”项目常态化监管,实行清单管理、分 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格执行自治区“两高”项目准入标准。严格 落实“两高”联席会议会商工作机制,科学评估拟建项目。深入挖掘存量项目的节能潜力,加大节能改造和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全 面排查在建项目,推动在建项目能效水平应提尽提。

(三)强化监督考核。根据国家、自治区部署要求,优化 完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方式。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节能降碳,在“十四五”规划期内实行“年度评价、中期评估、五年考 核”。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完善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措施,增加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考核权重,加大对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推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目前,我市正组织开展“十四五”前两年节能目标评价和中期评估工作。

四、提升能力,加强统筹融合和政策协同 

(一)高位推动,加强组织领导。市委主要领导、市政府主要领导就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多次作出指示批示,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南宁市贯彻落实工作措施,高位推动政策体系建设;组织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 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工信、财政、 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的 工作协调机制,加快制定完善碳达峰碳中和“1+1+N”政策体系,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确保取得更大实效。 

(二)创新形式,开展宣传培训。绿色低碳宣传方面,结合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活动,加强节能降碳宣传,市属媒体刊播相关稿件 960 余篇次;绿色教育培训方面,市委组织部门将碳达峰碳中和、节能减排相关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 院)、干部学院教学计划,分阶段、多层次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开 展培训;组织参加 2023 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高质量发展市 长论坛、2023 年上海国际碳中和技术、产品与成果博览会等活动,以会代训,对有关部门和下一级政府开展业务培训;印发《关 于深刻学习领会用好用足国家和自治区能耗双控政策的通知》, 编印《能耗双控政策汇编》口袋书,加强各县(市、区)对能耗 双控最新政策的学习理解,增强做好能耗双控工作的能动性。

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碳达峰碳中和与节能减排工 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但是还存着统筹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与节能降 碳面临挑战、能源自主安全保供和降碳要求矛盾突出等问题。下 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统筹协调。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重要政策,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二届 四次全会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确保取得 更大实效。加快制定出台相关规划、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加强 政策衔接,持续完善碳达峰碳中和“1+1+N”政策体系,既突出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结合资源分布和产业分工,精准制定有利于 碳达峰碳中和的务实举措,又扎实推动各县(市、区)重要目标、 指标与全市“双碳”实施方案科学衔接,确保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 实现。

(二)抓好重大项目指标保障。坚持在做大经济总量的同 时兼顾经济增长质量,审慎评估拟建、拟报批节能审查的用能项 目,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重点支持符合“四最”要求的重点产业项目落地投产能耗和碳排放需求,确保将有限的节能降碳指标用在促进南宁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项目上。同时,对标《高 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 年版)》,充分发挥能耗、排放等约束性指标作用,督促企业提高能效水平, 引导低效产能加快节能降碳或有序退出,在住建、交通、商务、 公共机构等领域推广使用节能设施设备,进一步深挖我市节能降碳潜力。 

(三)持续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围绕“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坚持把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项目谋划建设各环节全过程,确保项目建设符合能耗和碳排放双控要求。深入开展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试点,探索建立生态产品总值核算体系,推动生态产品总值核 算与价值实现机制衔接,为加快绿色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 持。扎实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无废城市”和跨境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建设,高标准建立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 系。加快构建“中国绿城”标准体系,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南宁提 供有力保障,推动“中国绿城”走向世界。

诚挚地感谢您对我市节能减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 提宝贵意见!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