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二届 三次会议第 12.03.073 号提案答复的函

南发改函〔2023〕1274 号

发布时间:2023-09-20 16:52   来源:办文办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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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南宁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南宁市重大项目建设监审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项目投资决策、程序环节的监督力度的建议

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要求,自治区将制订出台广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该办法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项目规模的论证、项目能源等,及项目招投标等进行规定,现正广泛向社会征集修改意见,计划年内印发实施,南宁市将对照广西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强化项目的决策、严格项目程序、规范项目 的管理,推进项目又快又好地实施建设。

二、关于加大项目招投环节标的监督力度的建议 

(一)根据《政府投资条例》要求,我委在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16 号)、《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 9 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令第 23 号修改)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桂发改法制〔2018〕789 号)的要求,实施项目招标核准,明确项目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并会同行业监管部门做好监督。

(二)我市实施对工程建设类招标项目实行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打破评标专家“熟面孔”等问题,有效促进异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2022 年 8 月 1 日以来,严格按自治区建设厅和市住建局的统一要求,对进入我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的预算金额 1 亿元 以上的房建市政工程类施工项目;预算金额 300 万元以上的房建市政工程类的勘查、设计、监理项目,均实行区内跨市远程异地评标(政府采购中心为主场,系统随机选择其他 2 个市交易中心为副场)。实践证明,采用跨市的方式远程异地评标,能够有效打破评标专家地域壁垒,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防止同一区域 内相互熟悉的评审专家被利益方所掌控,有效降低项目“暗箱”操作的可能性。同时,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是建立在全流程电子化基础上的评标方式,可实现项目评标全程留痕迹、可追溯、音视 频监控,对企图进行“暗箱”操作的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

(三)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分析,排查研判投标人投标的异常情况、评标专家对特定投标人打分倾向度畸高等,及时发 现“围标串标”问题线索,及时报告相关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四)严格落实评标专家“一标一承诺”和项目评标“一标一 评”制度,督促评标专家严格按相关规定规范评标行为,保证评 标公平公正。“一标一承诺”是指在每个工程招标项目评标活动开始前,要求评标专家逐一签署《评标(审)专家廉洁自律承诺书》, 明确评标纪律和相关要求,并将评标专家的书面承诺作为监管部 门对其信用监管的参考重要依据。“一标一评”是指监管部门项目监督人员、交易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对评审专家在评标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记录、评价和打分,对有违反现场评标纪律的专家, 按相关规定给予扣分,扣分情况录入监管部门的《评标专家管理 系统》,计入评标专家个人信用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违规的,将由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一标一承诺”和“一 标一评”制度,实现了对评标专家的动态考评和对评标现场的动态管理,是监管部门对项目评标环节的重要监管手段之一。 

三、关于加大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环节的监督力度的建议

(一)行业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 规范性文件加大重大项目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环节的监督力度,

履行项目建设实施和质量监督管理环节的监督职责。针对建筑和 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通过委托的方式,由南宁市建筑质量安全管理中心负责对市级建设工程通过日常监督抽查、抽测及验收监督、专项督导、层级监督检查等方式对企业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进行监督,针对发现的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及时调查取证并将线索移交市综合执法局。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当场责令整改、责令限期整改、责令限期停工整改、责令委托检验检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列入 严管工程名单、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立案调查取证 及线索移交、暂停建筑企业在监督系统进行网上报验等监督措 施,对各参建单位形成约束力,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安全 相关标准。

(二)审计部门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重大建 设项目审计,着重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教育系统重大项目、轨道交通项目、PPP 项目实施、重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情况等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开展审计(调查),重点审查重大投资政策措施落实、项目建设推进、资金管理和使用、项目绩效、建 设单位责任履行等,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发现问题的整改, 加强了重大项目的审计监督。

四、关于加大物资采购和管理使用环节的监督力度的建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工程类项目(含项目的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 招标投标主要由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履行监督和管理的职责,其中政府采购项目(货物、服务类等项目)由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对采购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

(二)审计部门结合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 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物资采购的管理使用环节的审计力度,及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五、关于加大资金管理和投资控制环节的监督力度的建议 

(一)按照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聚焦决策审批、招标投标、建设管理、质 量监理、预算结算、竣工验收和物资采购等重要环节,瞄准实施 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围标串标卖标和招投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操 控、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等问题,加大项目资金管 理,规范申报程序。

(二)在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通过委托项目策划咨询集团,对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控制项目成本,同时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落实《政 府投资条例》关于控制项目概算的规定,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对项目超概算进行审查,减少项目超概算的风险。

六、加大建设违法违纪环节的监督力度 

(一)全面贯彻落实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及时将自治区发展改革 委 接 收 领 导 干 部 插 手 工 程 建 设 廉 政 监 督 信 访 举 报 电 话 : 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 手工 程 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 : 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在项目审批文件里进行公布,接受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等监督。 

(二)审计部门加大对南宁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审计力度,并结合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聚焦主管部门、监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等领导干部,紧盯审计重点和提案所提出的决策审批、招标投标、建设管 理、质量监理、预算结算、竣工验收和物资采购等重要环节,加 大审计监督力度,及时揭示和反映问题,强化整治整改督促,切 实发挥审计在反腐治乱中的重要作用。

诚挚地感谢你们对我市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 迎再提宝贵意见!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