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宁市2025年第一季度支持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五象新区发展改革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宁市2025年第一季度支持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南宁市2025年第一季度支持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
2025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南宁市2025年第一季度支持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南宁市关于做好服务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巩固服务业增长势头,促进一季度实现良好开局,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营利性服务业重点企业提速增长。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营业收入增长显著、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贡献突出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对总量达20亿元,同比增速达到5%(含)以上的企业奖励25万元,同比增速达到10%(含)以上的企业奖励50万元,同比增速达到15%(含)以上的企业奖励75万元,同比增速达到20%(含)以上的企业奖励100万元;对总量达10—20亿元,同比增速达到5%(含)以上的企业奖励15万元,同比增速达到10%(含)以上的企业奖励30万元,同比增速达到15%(含)以上的企业奖励45万元,同比增速达到20%(含)以上的企业奖励50万元;对总量达5—10亿元,同比增速达到5%(含)以上的企业奖励10万元,同比增速达到10%(含)以上的企业奖励20万元,同比增速达到15%(含)以上的企业奖励30万元,同比增速达到20%(含)以上的企业奖励40万元;对总量达1—5亿元,同比增速达到20%(含)以上的企业奖励10万元,同比增速达到30%(含)以上的企业奖励15万元,同比增速达到40%(含)以上的企业奖励20万元,同比增速达到100%(含)以上的企业奖励35万元。
二、鼓励服务业企业升规入库。大力开展服务业招商引资,支持企业落地并开展业务,对2025年第一季度新增入库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持续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启动实施2025年广西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家电家居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跨年度衔接政策,对2024年已纳入明确政策支持范围的产品,继续给予以旧换新补贴,在国家2025年相关以旧换新政策发布前,衔接政策实施范围、补贴标准等按照2024年自治区有关文件执行。
四、支持企业扩大消费。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领域“两新”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旅行社用好240小时入境免签政策,积极赴境外开展旅游宣传推介,加快研究推出“跟着演出去旅行”“跟着赛事去旅行”等文化旅游套餐,积极开发打造多样化、差异化低空飞行旅游产品。鼓励互联网消费服务平台、演艺活动、艺术馆、博物馆、景区等与商超、酒旅、餐饮企业联合开发推出“吃喝游购娱”一站式套餐服务产品。支持旅行社引导境外游客来邕过夜,对一季度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且增速达到25%以上的旅行社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五、加大对嵌入式社区服务的支持。引导社区嵌入式服务加快发展,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政府专项债、养老金融等政策支持,鼓励企业投资建设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试点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升规入库奖励,支持社区服务企业拓展业务。
六、加快提升服务企业质效。深入落实市领导联系服务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机制,持续发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作用,着力解决一批服务业企业融资难、用工难、回款难等急切问题。支持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搭建沟通平台,开展制造业、服务业、农业跨行业企业交流对接活动,联合构建应用场景,促进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企业间加强交流,帮助企业拓展业务、扩大辐射范围,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本政策措施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文中涉及的奖励或补助同类政策条款企业不得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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